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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忧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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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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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将起,华灯初上。 夕阳余晖掠过同福镇东南角,一座青石砌成的巨大宅院安静伫立。 院内甚是空旷,一栋三层桧木小楼立于中心。自院门至小楼间有一园路,用白砂敷地,踩上去沙沙作响,路两侧则是低矮的细竹,虽是初秋,但叶片依然青翠,好似初春的新叶。细竹后的路面铺的却是黑砂,各种飞石、蹲踞、水门、石灯笼错落摆放,看似漫不经心,竟也自成一片山水。 黑砂的终点是一棵七丈高的樱花树,树干通体发白,巨大的树冠仿佛如一朵云彩。云彩中繁花紧簇,秋风袭来,云彩轻轻一抖,无数的花瓣优雅掉落,在满地黑砂之上已摞了厚厚一层,似雪,胜雪。 小楼二层,摆着一圆桌,仅有一男一女相对而坐。 “郑大小姐亲自登门,在下这小小的落樱阁真是蓬荜生辉。”说话之人是那名男子,约莫五十有余,五官深邃,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似乎好几天没有睡过安稳觉了。 圆桌另一侧的女子不由噗嗤一笑:“蕊儿听闻千叶先生身体抱恙,便带了些聚名轩的薄酒淡菜冒昧前来,不知饭菜可还合先生口味否?” “郑大小姐说笑了,这凤尾大鲸翅,红梅兔唇,玉笋龙须菜,一品官燕,山珍刺龙芽,都是光禄寺珍馐署专供紫阳宫的御膳,更何况还有这碧涛山涧翠玉桌,在下曾听闻也就只有岁末除夕陛下赏年菜给亲王大臣们时,才能获准离开善现皇城。” 千叶松右手向面前圆桌一指,竟然是用一整块碧玉制成,桌面并不平整,而是峰峦叠起,碧波荡漾,在翠绿的山崖溪水之上,密密麻麻摆放着十几道珍馐。装菜的碗碟也极为讲究,光说材质,便有古瓷、红珊瑚、巨齿贝、绿翡翠、百年桃木等,无一重复。 “只不过在下一山野痞夫,郑大小姐精心准备如此佳肴,实属有些暴殄天物了。” 千叶松说的很客气。近几日,郑含蕊多次派人邀请千叶松去聚名轩一聚,他均以病为由,闭门不出,可没想到今日郑含蕊竟然登门拜访,千叶松自然是不敢怠慢。 “山野痞夫?” 郑含蕊莞尔一笑,站起身来走至窗边,一只纤纤玉手伸出窗外,只见她双指微旋,凌厉气息瞬发向上,一枝满花的樱条似被利刃斩断,稳稳地落在她手中。 “雪樱,产自东桑国外海流樱岛上的品种。唐国境内庭栽雪樱的院落极少,倒不是因为雪樱价格不菲,而是因为移栽养护过于繁琐。相传这雪樱共有三千根须,移栽之时若有一须断裂,则整树凋零。且庭栽后,需日夜以温水灌溉,方可保花瓣洁白胜雪,花开不败。试问哪个山野痞夫会有这般闲情逸致去种植雪樱呢?” “郑大小姐不愧是司农寺卿的千金,在下院中这点小物实属班门弄斧了。” “可根据司农寺记载,唐国的三株雪樱均在龙渊城内,先生府上这一株并不在名册之上。”郑含蕊话锋一转,似笑非笑,看向千叶松。 “在下经营两国贸易十余载,自然是有些管道。” 刚才郑含蕊话中暗示千叶松的这株雪樱是走私而来,挑衅意为浓厚,可他听完倒也不恼,反倒坦言说道:“若郑大小姐看上这雪樱,在下自当双手奉上,不知小姐可还会喜欢?” 郑含蕊一听,颇有些意外,但瞬间也平静下来:“我们天地粮业乃唐国第一大粮企,坐拥楚地六成良田,你樱花财团专司粮食进出口贸易,垄断了东桑国十年的粮食进口订单。若是赠予我郑家,蕊儿自当是喜欢的很。” “可是这雪樱养护甚是麻烦,纯属赔钱玩意,郑大小姐还会喜欢吗?”千叶松依然面色平静,兀自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手中把玩着那个银质酒杯,眸子里泛着精光。 “哈哈哈,千叶先生多虑了。若论这桑麻之术,普天之下除了白马寺的菩提院,无人能与我郑家比肩。依蕊儿看来,并非雪樱难养,而是千叶先生不忍割爱啊。”郑含蕊虽然笑眼盈盈,却目泛寒光:“走私之物,按唐国律法,可是要尽数没收的。所以这雪樱,是赠,还是罚,千叶先生可得思量清楚再做决定。” “郑大小姐给在下的两个选项,听起来可没什么差别。”千叶松道。 “还是有些差别的,就看千叶先生是爱喝敬酒,还是罚酒了。”郑含蕊也举起一枚酒杯,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言语中已是锋芒毕露。 “哎,郑大小姐误会了,在下的雪樱确实是个赔钱货。”千叶松放下手中酒杯,无奈摊摊手:“樱花财团与东桑国签署的十年独家粮食贸易契约,早在半个月前就到期了。” “可蕊儿听说三日之前就续签了。”郑含蕊胸有成竹,樱花财团若是没有了东桑国的订单保障,那和其他寻常粮贸公司又有何两样,郑家要多少有多少,因此她在来之前便已将契约续签之事打听清楚,只是具体条款尚不知晓。 “真是什么也瞒不过司农寺。”千叶松尴尬一笑,双手一拍,却见一小童端着一木质托盘从屏风后走出,呈至郑含蕊面前,托盘之上是一份书契。 郑含蕊玉指轻点,一目十行,脸色却不断由晴转阴。 千叶松看在眼里,自然是知道她已经看到关键之处。 “千叶松!” 郑含蕊突然怒喝道:“每吨粮食只卖两百金铢,你疯了?” “郑大小姐没看错,就只卖两百金铢。”千叶松平静的说道。 “樱花财团向天地粮业收粮至少也要两百金铢每吨,再算上运费,樱花财团的成本至少两百二十金铢每吨,若是……” 没等郑含蕊说完,千叶松双袖一摊,笑道:“若是按照双方契约所说,一年需得卖给东桑国十五万吨粮食,樱花财团每年将净亏损三十万金铢。这样的雪樱,郑大小姐可还喜欢?” 郑含蕊脑海中闪过一个词。 毒丸! 国子监的大学士们在教授世家子弟商贾之术时,曾提起过一法,名为毒丸。若有人想恶意收购家族产业,被收购者可抢先一步背上巨债或者签署重大不利契约,以降低自身吸引力,犹如吞下一颗毒丸,欲食其肉者必然也死于毒丸之下。这毒丸之法乃两败俱伤之策,非万不得已之时不会使用。郑含蕊心思缜密,来之前已做好万全准备,料定千叶松已无其他选择,但是她却没想到千叶松竟然硬生生走出了第三条路! 一阵良久的沉默过后,是一声轻轻的叹息。 “这雪樱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吧。” “树是在下所栽,与其看它在邻家繁华,倒不如死在自己院落里。” 郑含蕊望着眼前这个男人坚毅的眼神,竟然一时觉得恍惚,看不真切。 “郑大小姐?”千叶松见郑含蕊半晌没动静,轻声问道。 “千叶先生来唐国也有很多年了吧。”听到千叶松的提醒,郑含蕊回过神来。 “已整整十二年。” “蕊儿早就听国子监的大学士们讲过千叶先生的事迹,十年前在同福镇创立了樱花公司,垄断了东桑国的粮食进口贸易,八年前又一举将樱花公司运作上市,成为了唐国粮贸第一股。之后您又一举收购了梦泽州三大粮贸公司,还一度当上了天地粮业的二股东,身价已暴涨千倍。若非唐国律法明令限制他国之人不得控股粮食种植公司,不然以您的眼光,相信早已觊觎天地粮业大东家的位置。商场如战场,今日是蕊儿有些不自量力了。” 郑含蕊又恢复了来时神采,只是言语间更加恭敬。 “十年一梦,听郑大小姐这么一说,在下还真有点思念故土了。” “这雪樱便留在这落樱阁之中吧,也好一解先生思乡之愁。” “那在下先谢过小姐了。”千叶松双手抱拳,俯身感谢,语气依然谦和。 “作为回报,千叶先生可否回答蕊儿一个问题。若蕊儿今日空手而归,只怕日后要受家族责罚了。” “郑大小姐,但问无妨。” 郑含蕊从窗边移步至千叶松面前,双眸一闪,说道:“我查遍司农寺所有典籍,未曾记载有一任何一种飞虫可直接飞过高耸入云的岑领山脉,您又是如何提前预判这蝗虫定能入侵至唐国境内。若没有十足把握,您绝不会一天之内沽清天地粮业全部股票。” 这个问题是所有谜团的关键,郑含蕊极想知道。 千叶松心知肚明,他无法逃避这个问题,就算郑含蕊不问,太府寺也定然会问,便坦然说道:“钟灵神秀,造化神奇,飞虫走兽,何止亿万,就算司农寺的典籍,也未载尽世间全部。这怪异蝗虫是否大如鞋履,双目通红,两翼泛紫,声如洪钟,起飞时遮天蔽日,可日行千里,但不能繁殖,一月之内必死。” “先生见过此虫?”郑含蕊明眸一挑,眉头紧蹙。 “在下年轻时爱走南闯北,虽没见过此虫,但知道有类似的。”千叶松望向窗外:“东桑国外海向东五百里,曾有一环形小岛,岛上生有两种蜉蝣,一种是正常蜉蝣,体小身软,人触之即死;另一种是变异蜉蝣,由正常蜉蝣变异而来,虽不能繁殖,但大小犹如成年人手掌,双眼通红,奇硬无比,凶猛异常,每年春季东风起时,有变异蜉蝣可乘风而来,撞在房屋之上咚咚作响,犹如冰雹。虽然这小岛已因火山喷发沉入海底,变异蜉蝣已然灭绝,但此事在东桑国流传甚广,郑大小姐一问便知。” “巴掌大的蜉蝣,能飞五百里?千叶先生莫欺蕊儿没去过东桑国,编些故事来糊弄我。”郑含蕊自幼在族中耳濡目染,对各类飞虫走兽如数家珍,但能飞五百里的蜉蝣她却闻所未闻。 “造化神奇,相信郑家比我更明白这点。” 千叶松说罢,从怀中掏出一铁盒,递给郑含蕊:“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还望郑家能高抬贵手,放樱花财团一条生路。” 郑含蕊打开盒子,里面是一片三寸长的虫翅,网状翅脉,纵横交错,硬如铁丝,翅面犹如蝉翼,微微泛紫,韧性十足。 这赫然竟是一片变异蜉蝣的虫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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