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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凤身边当伴读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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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抄不完的字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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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完成了这份作品的兴奋感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打破了。 “小沈郎君!该去书房交字帖了,夫子正等着呢!” 一听“交字帖”三个字,沈恪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垮成了一张苦瓜脸。 他生无可恋地抓起案几上那沓宣纸,像上坟一样磨磨蹭蹭地出了门。 刚走到书房门口,沈恪就迎面撞上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哎哟!”沈恪被撞得后退了一步。 “阿恪,走路怎么不看路啊!” 头顶传来一阵中气十足的笑声。 沈恪抬起头,只见李世民手里也捏着一沓字帖,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恪愣了一下。 前几天还满脸阴霾的二公子,这会儿眉宇间的紧锁已经彻底散去了。 依然是那个张扬耀眼、意气风发的少年。 看来,二凤已经自我调整好了心态。 “二公子,你这是也来交课业?”沈恪松了一口气,笑着打招呼。 “是啊。”李世民随口应道,目光一转,落在了沈恪手里那沓惨不忍睹的纸上。 那一瞬间,李世民眼底瞬间冒出了幸灾乐祸。 他手一伸,直接把沈恪的字帖抢了过去。 “哎!你还给我!”沈恪急得踮脚去抢。 “别急别急,让大哥先鉴赏一下!” 李世民仗着身高优势,把手举得高高的,另一只手翻阅着沈恪的字帖。 “哈哈哈哈!阿恪,你的字怎么不仅没进步,反而退步了?” 李世民一边翻一边笑得直不起腰,毫不留情地开始锐评。 沈恪气得鼓起腮帮子,两只小手叉着腰:“你懂什么!我这叫不羁的灵魂!” 李世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拿纸卷敲了一下沈恪的脑袋:“你这字丑得,简直也算是天下独一份了!我以前在长安有个交好的玩伴,叫长孙无忌,那小子成天偷懒不练字,写出来的字跟狗爬似的。但我今天看了你的字,我觉得我真该写封信给无忌,告诉他,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听到长孙无忌的名字,沈恪心里又是“卧槽”一声。 未来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啊! 不过此刻,他更在意的是自己那碎了一地的成年人尊严。 被李世民这么贴脸嘲笑,沈恪的逆反心理瞬间上来了。 他咬了咬牙,冷笑一声,索性破罐子破摔地威胁道:“二公子,你要是再敢笑我一句,信不信我以后逢人就说……” “说什么?”李世民挑了挑眉,饶有兴致地看着他。 “我就逢人便说,我的字都是堂堂唐国公府二公子,李世民,手把手亲自教出来的!” 沈恪扬起下巴,理直气壮地大声说道:“丢脸咱们就一起丢!” 李世民被这无耻的发言震惊了,刚想反驳。 “吱呀——” 书房里屋的木门,突然被人从里面缓缓推开。 老夫子手里端着个紫砂茶壶,脸色铁青地站在门槛后。 那双眼睛,此刻正死死地盯着站在院子里的沈恪。 周遭的空气,在这一瞬间诡异地停止了流动。 “沈恪。” 夫子的声音平静得有些可怕,仿佛暴风雨前的宁静。 “学、学生在……”沈恪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感觉后背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你刚才说,你这手字,是谁教的?”夫子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茶,目光如刀,“你把你的话,当着老夫的面,再说一遍。” 沈恪:“……” 旁边的李世民默默地往后退了两步,用字帖挡住脸,极力憋笑憋得肩膀都在疯狂耸动。 沈恪看了看幸灾乐祸的二凤,又看了看犹如阎王附体般的夫子。 寄!!! * 古人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沈恪用他那四岁的小短腿和酸痛的手腕,深刻地印证了这句千古名言的含金量。 惩罚是惨烈的。 除了罚抄《千字文》五十遍之外,夫子还下达了一道让沈恪几乎崩溃的死命令:“重抄!抄到字迹能看为止!若还是那些犹如虫豸爬行的墨团,便一直抄下去,休想再踏出书房半步!” 在夫子看来,“能看”这两个字,已经是退了一万步的最低底线了。 他不指望这稚童能写出什么风骨气韵,只要字迹横平竖直,能认出是个什么字就行。 然而,对于沈恪来说,这个最低标准简直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 于是,沈恪彻底过上了坐大牢般的悲惨生活。 每天清晨,别人在练武,他在屋里捏着毛笔画格子。 别人在用膳,他一边和笔斗智斗勇一边在纸上练横竖撇捺。 因为实在太忙,他甚至连去大厨房给李玄霸捣鼓新奇吃食的时间都没有了。 三公子的跨院里,一下子冷清了许多。 * 初夏的午后,微风穿过半开的支摘窗,吹动着书案上的纸页。 李玄霸安静地坐在案几前,手里握着一卷《庄子》,目光却久久没有落在竹简上。 孙阿嬷端着一个精致的白瓷碗走了进来,笑吟吟地说道:“三公子,大厨房那边刚送来的芙蓉鱼片羹,大厨们说,是按照小沈郎君之前的法子做的,还特意用老鸡汤吊了鲜,您尝尝。” 李玄霸放下竹简,接过瓷碗。 大厨房的厨艺自然是没得说。 那些能在国公府里颠勺的大厨,随便拿出一个都是厨艺界的高手。 沈恪之前只是口述了做法,大厨们做过一次后,不仅完美复刻,甚至在火候和调味上做得比沈恪那半吊子水平要好上十倍。 鱼片嫩滑如雪,汤汁鲜美浓郁。 可是,李玄霸喝了两口,却觉得这碗毫无瑕疵的鱼片羹,似乎少了点什么味道。 大概是少了那个端着碗,眼巴巴地凑到他面前,用一种浮夸的语气哄他吃饭的小孩吧。 李玄霸轻轻叹了口气,将瓷碗放回了托盘里。 “三公子,可是不合胃口?”孙阿嬷紧张地问。 “没有,挺好的,撤下去吧。”李玄霸摇了摇头,目光投向了窗外那棵已经抽出了繁茂绿叶的槐树。 屋子里太安静了。 以前,李玄霸是最喜欢这份清静的。 因为大哥李建成虽然温厚,但身为宗子,学业和应酬极多,很少有时间陪他。 二哥李世民倒是有时间,但二哥就是个永远也闲不住的炮仗,不仅吵闹,还总喜欢拉着他做一些耗费体力的事情。 至于四弟李元吉,现在还只是个会在襁褓里扯着嗓子干嚎的奶娃娃。 唯独沈恪。 这个比他小两岁的伴读,性格温吞又有分寸。 他既不像二哥那样吵闹得让人头疼,也不会像下人那样对他战战兢兢。 沈恪会在他看书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翻花绳,又会在他喝苦药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变出一颗甜果子。 不吵不闹,年龄刚刚好。 “阿松。”李玄霸突然唤了一声。 在门外候着的小厮连忙探进头来:“三公子有何吩咐?” “你去沈恪的屋里看看,他的《千字文》还差多少遍。”李玄霸微微垂下眼眸,语气依然平静,“若是他手腕疼了,便拿我的那瓶消肿药油给他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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