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里。
沈云龙醒了,陈明道给他递了碗水,问道:
“你干嘛去了,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沈云龙抱着水,咕咚咕咚灌下去,结果呛到,肺差点咳出来。
动静有点吓人,陈明道害怕他被呛死,赶紧给他顺背。
“你不会出去一天没吃喝吧,就为了那块金子?”
沈云龙咳得满脸通红,头上筋都暴起来了。
他的确一天没吃喝,也的确是为了那块金子,一想到这么倒霉至少得七天,多少有些后悔。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上黄德发那里抢,也算劫富济贫了。
“呵呵……”
他惨笑着,不敢告诉陈明道前因后果。
陈明道看他这个样子,总觉得有些蹊跷,这金子不会是他抢谁的吧?
也不对!
沈云龙身上的伤,都是石子的刮伤,不像人为的。
况且他武功那么高,谁能把他打成这样?
他既然不想说,陈明道也不多问,只把那块狗头金在手里掂了掂:
“修道之人,这么在乎金钱可不好。这样吧,这块金子给我,咱俩的恩情就算两清。你回你的武当,专心修炼,争取早日飞升成仙!”
拳头大的一块狗头金,起码四斤重。按二十块钱一克算,都能卖四万块钱。
要是碰见收藏家,翻个倍,也能卖得出去。
“诶?不行,咳咳,我有用,咳咳……”
沈云龙想把金子要回来,可陈明道不给。
“干什么能比报救命之恩重要?行,就这么定了,我去给你拿点盘缠,你休息好了,就回武当吧!”
找着由头,陈明道恨不得立刻把沈云龙弄走。
他的心思没人知道,只觉得这么做太过分了。
强子爷爷将他拦住,伸手把狗头金拿过来:
“你不能这么欺负人!”
强子爷爷嗔了他一眼,把狗头金塞回沈云龙手中:
“别介意,他其实人挺好的,可能……”
想给陈明道找个借口,可什么借口,也不能抢人家金子啊。而且人家受了这么重的伤,多少得养养,怎么拿了人家金子,还要赶人走?
“我知道!”
沈云龙苦笑着:
“先生是好人,他要钱,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我也知道,我来路不明,先生不放心我在家中,我都理解!”
“是的!”
刘小华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替陈明道澄清:
“叔叔肯定是为了我们!爷爷,道长大哥,你们不知道,叔叔想给我们这些在县城待业的青年,建一座厂。”
他说着说着,头低了下去,仿佛陷入回忆中。
“我不聪明,读书不好,家里穷,也没有厉害的亲戚给解决工作,早两年去餐馆学徒,每天干打杂的活儿,还要被师父跟孙子一样骂。
像我这样的,我们一起有好多。我们只是没人家厉害,但我们也是人啊,为什么我们愿意吃苦,也不给我们工作的机会呢?”
其实还有好多的话,他没说出口。
因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家里吃白饭,家里人也嫌,虽然嘴上不说,但是那个气氛,让人难受。
他也不想当小混混,可是他这个样子,除了混,还能怎样呢?
陈明道的出现,像是从天而降的救赎。
当他说,要给他们开公司,让他们正经工作时,谁都不敢相信。
可是叔叔是那么说的,也是那么做的。
刘小华在陈家做好第一顿饭,获得所有人认可和称赞的那一刻,坐在桌前,跟所有人一样,平等吃饭的那一刻,他差点感动的要哭出来。
有一种,他好像是个“人”的感觉。
“哦……原来是这样!”
强子爷爷点点头,又埋怨的嗔了陈明道一眼:
“你这孩子,有需要也不跟家里说!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抢人家金子。用金钱报恩,你那是糟践自己,也是看不起别人!”
“我……”
陈明道哭笑不得,至于那么严重吗?
他觉得拿钱结算恩情,是最好的选择,双方都应该没心理负担才对。
“等着!”
强子爷爷弯腰,在自己的行李中,拿出那尊用红布包的水月观音,双手递给陈明道:
“拿去,这是古董,未必没有那块金子值钱。去卖了,要开厂,咱就开个大厂!”
“这这这,使不得使不得!”
陈明道不敢接,强子爷爷为了这尊水月观音,命差点丢了,可见其重要性。
“太贵重,您应该留着给强子传家!”
他将双手背在身后,还特意看了一眼强子,哪知人家根本不在意,在那儿摸着土铳,眼巴巴等着去打猎。
一张脸上,只写了六个字:
“怎么还没说完?”
这傻小子,是一点都不知道,他爷爷要把价值连城的东西给别人。
“拿着!”
强子爷爷强行抓过陈明道的胳膊,将水月观音塞到他怀里。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再贵重的东西,如果不能为人所用,那也是死物,谈不上价值。
传给子孙家财万贯,不如给他多留些退路!”
这尊水月观音,强子爷爷谁也不舍得给,但人死万事休,他又不能把神像带到下面去,留给强子,未必是好事。
万一惹人觊觎,容易招灭顶之灾。
不如先送出去,卖个人情,看在东西昂贵的份上,他希望陈明道能护强子一世周全。
爱之深,则为之计深远。
“为子孙作富贵计者,十败其九;为人作善方便者,其后受惠。”
陈明道似乎懂了强子爷爷的心意,思索片刻,开口道:
“行,既然您这样说了,那我一定,让这尊水月观音,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这尊观音,价值连城,卖是绝对不能卖的。
“思瀚,过来一下!”
他偏头朝院外喊了一声。
此时,夕阳将远处的河,近处的山,眼前的村庄,全都染成橘色。
陈思瀚蹲在地上,手里握着树枝,正在练字。
他不擅长学习,尤其是理科,但是喜欢书法,喜欢画画,靠着强子爷爷家中收藏的几本古籍,自学成才。
字和画,都相当的不错,已经初具个人风格。
听见陈明道叫他,连忙丢下树枝上前。
“来了!”
他拍拍手站起,一米七的身高不算多优越,稚气未脱的脸上,还有一些婴儿肥。
这个阶段,他跟“帅”不太沾边,尤其还在变声期,一开口,嗓子跟破锣似的,听着让人皱眉,所以他也不太爱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