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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九女一子,老登重生有点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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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6章 留钱不如留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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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里。 沈云龙醒了,陈明道给他递了碗水,问道: “你干嘛去了,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沈云龙抱着水,咕咚咕咚灌下去,结果呛到,肺差点咳出来。 动静有点吓人,陈明道害怕他被呛死,赶紧给他顺背。 “你不会出去一天没吃喝吧,就为了那块金子?” 沈云龙咳得满脸通红,头上筋都暴起来了。 他的确一天没吃喝,也的确是为了那块金子,一想到这么倒霉至少得七天,多少有些后悔。 早知道还不如直接上黄德发那里抢,也算劫富济贫了。 “呵呵……” 他惨笑着,不敢告诉陈明道前因后果。 陈明道看他这个样子,总觉得有些蹊跷,这金子不会是他抢谁的吧? 也不对! 沈云龙身上的伤,都是石子的刮伤,不像人为的。 况且他武功那么高,谁能把他打成这样? 他既然不想说,陈明道也不多问,只把那块狗头金在手里掂了掂: “修道之人,这么在乎金钱可不好。这样吧,这块金子给我,咱俩的恩情就算两清。你回你的武当,专心修炼,争取早日飞升成仙!” 拳头大的一块狗头金,起码四斤重。按二十块钱一克算,都能卖四万块钱。 要是碰见收藏家,翻个倍,也能卖得出去。 “诶?不行,咳咳,我有用,咳咳……” 沈云龙想把金子要回来,可陈明道不给。 “干什么能比报救命之恩重要?行,就这么定了,我去给你拿点盘缠,你休息好了,就回武当吧!” 找着由头,陈明道恨不得立刻把沈云龙弄走。 他的心思没人知道,只觉得这么做太过分了。 强子爷爷将他拦住,伸手把狗头金拿过来: “你不能这么欺负人!” 强子爷爷嗔了他一眼,把狗头金塞回沈云龙手中: “别介意,他其实人挺好的,可能……” 想给陈明道找个借口,可什么借口,也不能抢人家金子啊。而且人家受了这么重的伤,多少得养养,怎么拿了人家金子,还要赶人走? “我知道!” 沈云龙苦笑着: “先生是好人,他要钱,肯定有很重要的事情。我也知道,我来路不明,先生不放心我在家中,我都理解!” “是的!” 刘小华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替陈明道澄清: “叔叔肯定是为了我们!爷爷,道长大哥,你们不知道,叔叔想给我们这些在县城待业的青年,建一座厂。” 他说着说着,头低了下去,仿佛陷入回忆中。 “我不聪明,读书不好,家里穷,也没有厉害的亲戚给解决工作,早两年去餐馆学徒,每天干打杂的活儿,还要被师父跟孙子一样骂。 像我这样的,我们一起有好多。我们只是没人家厉害,但我们也是人啊,为什么我们愿意吃苦,也不给我们工作的机会呢?” 其实还有好多的话,他没说出口。 因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家里吃白饭,家里人也嫌,虽然嘴上不说,但是那个气氛,让人难受。 他也不想当小混混,可是他这个样子,除了混,还能怎样呢? 陈明道的出现,像是从天而降的救赎。 当他说,要给他们开公司,让他们正经工作时,谁都不敢相信。 可是叔叔是那么说的,也是那么做的。 刘小华在陈家做好第一顿饭,获得所有人认可和称赞的那一刻,坐在桌前,跟所有人一样,平等吃饭的那一刻,他差点感动的要哭出来。 有一种,他好像是个“人”的感觉。 “哦……原来是这样!” 强子爷爷点点头,又埋怨的嗔了陈明道一眼: “你这孩子,有需要也不跟家里说!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抢人家金子。用金钱报恩,你那是糟践自己,也是看不起别人!” “我……” 陈明道哭笑不得,至于那么严重吗? 他觉得拿钱结算恩情,是最好的选择,双方都应该没心理负担才对。 “等着!” 强子爷爷弯腰,在自己的行李中,拿出那尊用红布包的水月观音,双手递给陈明道: “拿去,这是古董,未必没有那块金子值钱。去卖了,要开厂,咱就开个大厂!” “这这这,使不得使不得!” 陈明道不敢接,强子爷爷为了这尊水月观音,命差点丢了,可见其重要性。 “太贵重,您应该留着给强子传家!” 他将双手背在身后,还特意看了一眼强子,哪知人家根本不在意,在那儿摸着土铳,眼巴巴等着去打猎。 一张脸上,只写了六个字: “怎么还没说完?” 这傻小子,是一点都不知道,他爷爷要把价值连城的东西给别人。 “拿着!” 强子爷爷强行抓过陈明道的胳膊,将水月观音塞到他怀里。 “物是死的,人是活的,再贵重的东西,如果不能为人所用,那也是死物,谈不上价值。 传给子孙家财万贯,不如给他多留些退路!” 这尊水月观音,强子爷爷谁也不舍得给,但人死万事休,他又不能把神像带到下面去,留给强子,未必是好事。 万一惹人觊觎,容易招灭顶之灾。 不如先送出去,卖个人情,看在东西昂贵的份上,他希望陈明道能护强子一世周全。 爱之深,则为之计深远。 “为子孙作富贵计者,十败其九;为人作善方便者,其后受惠。”‌ 陈明道似乎懂了强子爷爷的心意,思索片刻,开口道: “行,既然您这样说了,那我一定,让这尊水月观音,发挥它最大的价值!” 这尊观音,价值连城,卖是绝对不能卖的。 “思瀚,过来一下!” 他偏头朝院外喊了一声。 此时,夕阳将远处的河,近处的山,眼前的村庄,全都染成橘色。 陈思瀚蹲在地上,手里握着树枝,正在练字。 他不擅长学习,尤其是理科,但是喜欢书法,喜欢画画,靠着强子爷爷家中收藏的几本古籍,自学成才。 字和画,都相当的不错,已经初具个人风格。 听见陈明道叫他,连忙丢下树枝上前。 “来了!” 他拍拍手站起,一米七的身高不算多优越,稚气未脱的脸上,还有一些婴儿肥。 这个阶段,他跟“帅”不太沾边,尤其还在变声期,一开口,嗓子跟破锣似的,听着让人皱眉,所以他也不太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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