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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作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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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宿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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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身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专门去朔西侯府找沈凌霄。 可是却连朔西侯府的大门都没进,就被侯府门口的门子给赶了出来。 那些人还嬉笑着告诉她,说他们世子只是跟她玩玩而已,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世子夫人…… 还说,他们家世子刚订婚,就被他那位威震西北的父亲——朔西侯沈越,派到西北边关落日关驻守去了。 他们说,世子要驻守一年,拿到实打实的功勋,才能回京城迎娶他的未婚妻白流苏。 原身当时只觉得委屈,还在心里为沈凌霄开脱,觉得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是不是被家人逼的,要娶一个他不喜欢的人。 直到她被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拦住,告诉她一个残酷的事实。 云望舒瞪着原身,不顾一切用众人都不说的真相,打击这个可怜的姑娘:“你以为沈凌霄真的喜欢你吗?” “你这种身份低贱的女娘,脑子还有问题,他怎么会喜欢你?又怎么会娶你?!” “你以为靠一张脸就能嫁进侯府吗?!” “他不过是拿你当幌子!保护他真正喜欢的人!” “他喜欢的人,从来都不是你,而是那个白流苏!” “刑部侍郎,哦,不对,人家现在已经是刑部尚书的嫡长孙女白流苏!” “他用尽心机,放在心坎上,藏在他身后的人,从来都是那个白流苏!不是你!” 原身当时听得如同五雷轰顶,拒绝相信这一切。 她质问那位承恩公府的郎君云望舒,说:“我不信你!” “你是坏人!” “沈凌霄不会拿我当幌子!因为他喜欢的人是我!” 那一刻,因为极度气愤和震惊,原身的脑子好像都好使了。 她对着云望舒说了这辈子最聪明的一句话:“沈凌霄是朔西侯府的世子爷,这样的地位,还不能保护他喜欢的人?还需要拿人当幌子?” “他喜欢我,都是明明白白让大家都知道的!” 云望舒冷笑说:“你运气不好,因为沈凌霄有个宿敌,就是小爷我!” “这京城里,连皇子公主都要给沈凌霄三分薄面,只有我,云望舒,不用给他面子!” “他唯一怵的人,就是我!” “我一早发过誓!凡是沈凌霄喜欢的,我都要给他夺过来!” “如果夺不过来,我就毁掉她!让他一辈子不能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他怕他真正的心上人被我毁掉,就随随便便找了个幌子!” “他把你和我,都给骗了!” “姜羡宝,你知道你家绣坊的生意,这两年为什么一落千丈吗?” “你知道你姐姐要招赘的女婿,为什么突然食言,还故意造谣抹黑你姐姐吗?” “——都是我让人做的!” “我本来猜他喜欢的人,是白流苏,可他和白流苏两人装得那么正经,一点都不熟的样子!” “沈凌霄又各种抬举你,装得深情款款,我还以为他的心上人真的是你!” “就把目标转向你。” “你家那么低贱,我随便踩踩,你们一家都要粉身碎骨!” “但是我不想让你们一家子死得太痛快,我留着你们,慢慢打压,慢慢试探,想试出沈凌霄的真心!” “没想到,他比我想象的还要冷血!” “居然对你家的状况视而不见,还让你们忍耐,说等他提亲就好了,是吧?” 原身惊得目瞪口呆,问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云望舒冷笑:“朔西侯府那位给你们传话的下人,也收了本郎君的银子!” “我以为你家只有你一个人是蠢的,结果你们一家都是蠢货!” “你们也不想想,朔西侯府那种人家,会娶一个平民小户的女娘进门,做世子夫人吗?!” “特别是这女娘脑子还有问题!” 然后,云望舒啪的一声,也抽了他自己一个耳光,气急败坏地说:“我也是蠢!我比你还蠢!” “我应该早想到的!沈凌霄城府极深!他摆在明面上的人,肯定不是他真心喜欢的人!” “我应该一早对付白流苏!对付刑部尚书一家!” “我跟你们这种穷家小户死磕什么劲儿?!” “姜羡宝,如果我是你,我现在就去刑部尚书那边闹个天翻地覆!说白流苏抢了自己堂姐的情郎!” “白尚书是个极度要脸的人……现在又刚升官,你要是去闹了,他为了颜面,一定会让白流苏跟沈凌霄退婚……” 原身听到这里,整个人已经心神恍惚,根本没有把云望舒后来挑唆的话,听进去。 那一刻,她只想到了跟沈凌霄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因为她第一次见到沈凌霄,就是在白府那位堂妹——白流苏的及笄礼上…… 她其实也只比白流苏,大三天而已。 她脑子本来就不灵光,跟云望舒争吵,已经用尽了她一生的智商。 此刻在云望舒的步步紧逼之下,她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 她要去找沈凌霄,她要亲口问问他,她到底哪里做错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不是她招惹他的,是他先招惹她的! 接着后面的记忆,就是云望舒找了人,特意给原身开了可以出远门的过所,让她去找沈凌霄,打着给沈凌霄和白流苏添堵的心思。 至于原身一个才十七岁的女娘,孤身一人出远门,会不会遇到危险这种事,云望舒大概是从来没有想过的。 因为他只想打击沈凌霄,才不会管原身死活。 原身也顾不了那么多。 当时家里的绣坊,因为云望舒狗急跳墙的迁怒打压,又出了事,阿爹阿娘和阿姐都在处理绣坊的事儿,没人管她。 原身收拾了一个小小的包袱,里面装了两身换洗衣裳,揣了全部的私房钱一两银子,和十个饼子,就这样离开了家。 她从京城城门离开的时候,看见了跪在城门口讨饭的阿猫阿狗。 那时候的她,由于受到强烈刺激,本来就不太灵光的脑子,更是不太正常了,时好时坏。 可尽管如此,在她看见两个小乞儿的时候,还是下意识给了他们两个饼子。 也就是这两个饼子,救了她一命。 因为她一个人上路不久,就被一个婆子花言巧语,骗上了一辆黑车。 对方用这个方法,拐了好几个年轻姑娘,据说要卖到西磨人那边当奴隶。 西磨人的地盘,正好就在大景朝西北边关落日关以西,跟她的目标,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远赴西磨的路途中,阿猫阿狗追上了车,不仅救了她,还把她的包袱抢回来了。 精神上受到的强烈刺激,再加上被拐的凶险,终于让原身的神智完全错乱。 她只知道自己要去落日关,反反复复说,她要去落日关。 阿猫阿狗也听她的话,带着她来到落日关。 至于来落日关干嘛,她没说,因为自己都不记得了。 阿猫阿狗也没问。 他们带着原身来到落日关,到处找地方住。 后来,原身就跟着阿猫阿狗,浑浑噩噩上了落日关附近的昆吾山脉,从此跟他们住在那个破庙里。 从她离家,到现在为止,差不多一年时间。 再过几天,就是她十八岁生日了。 她离家的时候,才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 原身原本是打算,过了十八岁生日,就跟沈凌霄成亲的。 现在十八岁生日在即,她却已经,香消玉殒。 …… 姜羡宝想着脑海里这些记忆,擦去眼角流出的一滴泪,有些不适的眨了眨眼。 她记得自己闭眼昏过去的时候,天光大亮,还是清晨。 现在看这天色,应该已经是傍晚时分。 她缓缓睁开眼睛。 屋子里光线昏暗,一缕斜阳的余晖,从淡黄色窗户纸那处,勾勒出一道雾霭紫的高大身影。 有人站在窗边。 看那背影,似乎还很熟悉,至少,在她心里,没有升起多少警惕之心。 姜羡宝瞥了一眼窗边的背影,在心里微顿。 这不就是沈凌霄嘛? 出身显赫的侯府世子,落日关边军的统帅。 她的眼前,似乎还留存着原身记忆里那些影像。 因为这个背影,实在太熟悉了。 多少次,原身凝视着背影,看着他消失在那个狭小坊市的街角。 姜羡宝从床上坐起来,轻轻叹息一声。 不是为自己,是为那个已经香消玉殒的原身。 她抬眸看着月白色的帐顶,回想着原身这短短的一生。 父母给她起名“羡宝”,又起小字“芃芃”,应该是很疼爱,很疼爱她吧? “芃芃”二字,出自《诗经》的《鄘风·载驰》篇。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这是形容植物茂盛生长,这个字读音活泼,有着一股让人亲昵的勃勃生机。 只有从小在父母亲人关爱下长大,没有明显物资缺乏的小户人家,才养的出来这种不问世事的娇憨劲儿。 跟姜羡宝本人的性格,截然不同。 如果是相熟的人见到现在的她,会不会第一时间发现她的不对劲? 至于原身脑子的问题,姜羡宝完全给忽视了。 原身只是脑子有点一根筋而已,她不认为原身真的智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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