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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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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国 第一百零九章:屠刀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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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正饮鸩,伪义伏诛 罗刹二年二月初,大同既下,金国西京路仅余云内州、武州数城负隅。然残金势力暗中勾结地方豪强,设“忠金社”,散布流言:“伏虎虽仁,终是草寇;金虽苛,尚存礼法。”更于民间投毒、纵火,嫁祸伏虎军,欲乱民心。 鲁智深察其诡,遣曹正率五百精兵,以“安民使”名义入云内州,查奸抚民。 曹正,绰号“操刀鬼”,四十五岁,地稽星,原二龙山屠户,后为梁山后勤总管,专司宰牲、炊事、军需。此人粗中有细,昔日曾助杨志夺回生辰纲(民间讹传),又与鲁智深共守二龙山,深得信任。虽非战将,然因久理庖厨,通晓百味,善辨毒物,故被委此重任。 二月十二日,曹正入云内州城。 城中豪绅赵德昌假意归顺,设宴于府邸,言:“愿献粮千石,助伏虎安民。”席间珍馐满桌,酒香扑鼻。曹正心知有诈,然为安众心,佯作不疑,仅暗令部下勿饮。 酒过三巡,赵德昌亲捧一盏“云内春”敬上:“曹将军远来辛苦,此酒乃家传秘酿,可解塞北寒毒。” 曹正接过,嗅之微苦,知含乌头之毒。他不动声色,举杯向天:“我曹正本一屠夫,蒙行者不弃,得列忠义之伍。今日若死,亦当明明白白!” 言毕,竟一饮而尽。 满座皆惊。赵德昌色变,欲逃。曹正强忍剧痛,拔腰间剔骨刀掷出,正中其肩,喝道:“伏虎之士,宁死不辱!尔等伪善,终露豺狼之相!” 毒发如焚,曹正七窍流血,仍立而不倒,指赵德昌怒斥:“我一生杀牲,却从未害人!尔等口称忠义,实为豺狗!今日我以命证——伏虎之仁,真;尔等之义,假!” 言毕,轰然倒地,手中酒盏碎于阶前,酒液如血。 其部将龚旺、丁得孙闻变,率兵围府,擒赵德昌及同党十七人。审讯得知,赵氏乃金国旧吏,暗通上京,蓄毒三年,专候伏虎官员入彀。 消息传至大同,鲁智深怒不可遏:“洒家待尔等以诚,尔等报我以毒!”遂令全城搜捕“忠金社”余孽,然严令:“只诛首恶,胁从不问。” 二月十五日,公审于云内州衙。赵德昌伏罪,凌迟处死。然其子赵五(非伏虎部将赵五)跪地哭诉:“父罪当诛,然城中百姓无辜!愿代父死,乞免株连。” 曹正旧部感其孝,为之求情。 武松闻之,特颁诏曰:“曹正以命揭伪,赵五以孝赎罪。今赦赵五死,流戍海南垦荒;赵氏家产充公,设"曹公正义堂",教民辨毒、识奸、守真义。” 更追赠曹正为“忠信侯”,谥“毅愍”,赐葬忠魂陵园。鲁智深亲题墓碑:“操刀鬼曹正,一生宰牲,未宰一民;临终饮鸩,不堕忠义。” 昔日梁山兄弟闻之,无不垂泪。施恩泣曰:“曹兄在梁山时,日日杀猪宰羊,却最惜人命。今日死于毒酒,胜过万军斩首!” 自此,西京路民心尽归。武州守将完颜习尼烈闻曹正之事,叹曰:“伏虎之士,连庖夫皆怀忠义,金何以敌?”遂开城投降,献户籍图册,愿为伏虎牧民。 登场人物信息: -曹正:绰号“操刀鬼”,四十五岁,地稽星,伏虎安民使,原梁山后勤总管,饮毒酒殉职。 -鲁智深:绰号“花和尚”,四十九岁,天孤星,天下兵马大元帅,下令严惩奸佞,厚葬曹正。 -武松:绰号“行者”,四十四岁,天伤星,伏虎帝国皇帝,赦赵五死罪,建“曹公正义堂”。 -龚旺:绰号“花项虎”,四十三岁,地捷星,曹正部将,擒赵德昌。 -丁得孙:绰号“中箭虎”,四十六岁,地速星,飞叉营都统,协擒奸党。 -施恩:绰号“金眼彪”,四十二岁,地伏星,孟州旧友,恸哭曹正之死。 -赵德昌:云内州豪绅,金国旧吏,“忠金社”首领,以毒酒谋害曹正。 敌方阵亡将领: -赵德昌:云内州豪绅,终结者为凌迟处死(伏虎司法执行),阵亡地点:云内州衙前刑场。 -萧仲恭:金国密使,终结者为龚旺(飞叉刺喉),阵亡地点:赵府地窖。 己方阵亡将领: -曹正:伏虎安民使,终结者为饮毒酒(乌头之毒),阵亡地点:云内州赵德昌府邸宴厅。 投降将领: -完颜习尼烈:金国武州守将,闻曹正殉义,感伏虎之诚,开城归降,后授伏虎路级安抚副使。 时间:罗刹二年二月十五日(公元114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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