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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从看见信息面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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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她在第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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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大厦,十九楼,博衡律师事务所。 这是韩路一第三次来博衡。 上一次是两周前,BugKiller刚跑通,他来做著作权和商标。那天他坐在访客椅上,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酷的事。 这次来,他手里多了一封EMS。 前台认出了他。“顾律师在办公室,我领您过去。” 他敲了一下半开的门。 顾司玥坐在桌后翻一份文件。上次隔着走廊看到的备用衬衫还在,只是换了位置。桌面上有两个空掉的咖啡杯。 “坐。”顾司玥没抬头。 韩路一坐下,把鼎盛的提醒函放在她桌上。 顾司玥看了一眼信封上的“鼎盛集团法务部”几个字,打开看了看内容。 韩路一也开了视界,看向那份文件。 法律文本上浮出一层半透明的高亮批注,像代码Revie里的注释。竞业条款那一段被标了红—— 【竞业限制范围条款|风险评估:存在争议,无效概率约45%】 【原因:限制领域“人工智能、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工具及相关领域”,范围偏宽但未明显超出行业惯例】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司法实践中类似条款裁判结果不一,取决于具体举证】 韩路一皱了皱眉头。四五成的概率,跟抛硬币差不多。打官司的话,不好说。 他刚要开口。 顾司玥拉开了右手边的抽屉。 拿出一个蓝色文件夹,不厚,推到他面前。 “先看看这个。” 韩路一打开文件夹。 三份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好,每份用回形针别着。 第一份。 催收函复印件,附EMS签收回执。 【致:鼎盛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张薇女士 本所受韩路一先生委托,就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之竞业限制协议事宜致函如下:委托人已于2026年2月26日正式离职,依据双方协议约定,贵司应自离职之日起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截至本函发出之日,首期补偿金已逾期,委托人尚未收到任何款项。 特此函告,请贵司于收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依约履行补偿金支付义务。逾期未回复或未支付的,委托人将视为贵司明确拒绝履行补偿义务,并依法主张相应权利。 博衡律师事务所顾司玥律师 2026年3月27日】 周五,他算了一下,那天是他离职整四周。 韩路一翻到第二份。 一封邮件的打印件。发件人:张薇。收件人:顾司玥。时间:3月27日,15:17。 【顾律师您好: 经核实,韩路一先生的岗位级别(P7)不在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范围内。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司法务部。 此致 张薇 鼎盛集团HRBP】 韩路一盯着这封邮件。 标准的HR模板。收到催收函到回复,不到半天。连法务都没抄送。对张薇来说,这大概跟回复一封考勤查询差不多。 P7嘛。不发的。流程走完了。 他翻到第三份。 竞业限制解除通知书的复印件和签收回执。 【收件人:鼎盛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发件人:博衡律师事务所,顾司玥律师,受韩路一先生委托。 日期:3月30日。星期一。 ……贵司人力资源部张薇女士已于2026年3月27日以书面方式明确告知委托人:其岗位级别不在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范围内。贵司以实际行为明确表示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项下支付经济补偿金之主要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委托人韩路一先生特此通知:解除双方竞业限制约定,自本函送达之日起生效。】 韩路一把三份文件放下了。 看向顾司玥。 “……你什么时候办的?” “你上次来的那天晚上,”顾司玥说,“把离职协议照片发给我之后。” 韩路一想起他上次来博衡做著作权咨询,走的时候顾司玥让他把离职协议拍给她看。当天晚上他发了照片,顾司玥回了一份电子委托书让他签,说“先把授权做了,后面可能用得上”。 他签了,没多想。 “你当时就知道他们不会发补偿金?” “P7,非核心岗位,标准裁员流程。”顾司玥的语气像在念结案报告。“这种级别的竞业条款,十个公司九个不实际执行。连HR自己都当走过场。” “所以催收函……” “当然不是催钱,是钓鱼。”顾司玥说。“我要的就是她这封拒绝邮件。” 韩路一没跟上。“……什么意思?” 顾司玥往椅背一靠,换了个跟客户讲案子的节奏。 “竞业限制是双务合同。你不去竞争对手那里,公司按月给你补偿金。两边各有义务。” 韩路一点头。这部分他知道。 “正常情况下,公司连续三个月不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这是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是大多数人走的路。但三个月太久了,你的产品等不了三个月。” “那你怎么绕过去的?” “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顾司玥说。“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关键词,“明确表示”。张薇那封邮件,“P7不在补偿金发放范围内”,就是鼎盛明确表示不付钱的书面证据。拿到这个,解除权直接成立。” 韩路一回过味来了。 “催收选在周五发。这种级别的case,HR不会请示上面,当天就按流程回了。” 他顿了一下,自己接上了下一步:“不回也没关系。催收函上有回复期限,逾期不回,” “视为拒绝。”顾司玥接过去。“五六三条照走。再不济,三个月不付款,还有司法解释兜底。” 韩路一的手指在扶手上无意识地敲了两下,这是他写代码时跑逻辑的习惯。 “那还有一种情况,”他说,“他们真的付了。” “那你先拿着钱,”顾司玥说,“竞业继续生效,但你那份协议写的限制范围是“人工智能、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工具及相关领域”,基本把整个IT行业都框进去了。这种条款拿到仲裁庭上,完全有可能认定范围过宽、部分无效。到时候再打。” 韩路一低头看着桌上那封鼎盛法务寄来的提醒函。 “如贵方已在限制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请立即停止。” 出门前他盯着这句话坐了两分钟没动。现在再看,有点可笑。 这张纸在寄出之前就已经是废纸了。 “那鼎盛法务不知道?”韩路一把提醒函推到一边,“解除通知就在档案柜里,还发这个?” “催收函和解除通知都寄的法务部公共收件 韩路一点了一下头,往椅背靠了靠。 他的视线漫过办公室,落在窗台上。 绿萝。 一盆小绿萝搁在窗台边,叶子蔫巴巴的,盆里的土干得发白。比上次路过时更惨了。 “你这个绿萝,我上次来就注意到了。还有救吗?” “它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 “倒杯水就能活。绿萝挺好养的。” 顾司玥没接话。 但她伸手拿起桌上喝剩的半杯水,倒进了花盆里。 韩路一看着水渗进干裂的土里,安静了一会儿。 “顾律师,太感谢了。” 顾司玥看看他。“你付费了。” “可太值了。”韩路一笑了。 “著作权登记已经通过了。”顾司玥把话题拉回来。“商标查重也没冲突。法律身份没问题。” 韩路一点头。 顾司玥合上了面前的文件夹。 “但竞业是小事。” 她拿起手机,翻出一张照片,递过来。 拍的是一份内部文件。角度歪,光线不好,像是在会议室偷拍的。 鼎盛数字科技集团:《前员工竞业合规排查》。 一份名单。十几个名字。 只有一个名字是红色的。 韩路一。 “这封提醒函不是法务部例行公事。”顾司玥说。“是有人专门推动的。十几个人的排查名单,只有你被标红。” 韩路一没说话。他想到了昨天视界扫描提醒函时看到的那行数据。 【文件发起链条:陈博文(建议)→法务部合规专员李洋(执行)→审批人:王志远(VP)】 但这个他没法告诉顾司玥。 韩路一把那份报告放回桌上,离开了顾司玥的办公室。 他靠在电梯壁上,看着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往下跳。 张薇按惯例拒了催收函。解除通知寄到法务部,归了档,没人多看一眼。 但陈博文还不知道。 他拿着一把一周前就坏掉的枪,还在瞄准。 什么时候他会发现枪打不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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