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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明朝活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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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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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九九八十一难,花辞树一行人终于赶到了曼达酒店。 随手给了两个司机各十丑元,两个司机恨不得当场给他们跳上一曲,感恩戴德地离开了。 “走吧,先休息,顶不住了” 花辞树带头进入了这座猛埋城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 当凉爽的冷气扑面而来,赶走身体周围的燥热之气时,四人感觉自己回到了现代社会。 不得不说,猛埋城穷人是真穷,有钱人也是真有钱,别的不说,这座曼达酒店,装修得金碧辉煌,到处一尘不染,服务员彬彬有礼,空气中是淡淡的幽香,跟老城区完全是两个世界。 来身毒做事,为了安全和舒适,可不能委屈自己,所以花辞树订的是曼达酒店最贵的总统套房,一晚一千五百刀乐,拥有三个浴室和八张床,够花辞树四人住的了。 不多时,花辞树利用虚假身份为四人办理好了入住登记,当走进总统套房的时候,他理所当然选了一间最大最好的房间,然后对桑切斯三人说道: “先休息四个小时,该洗澡洗澡,该睡觉睡觉,肚子饿了就叫餐,下午五点集合,我们一起吃晚餐,然后我交代任务,就这样了,小伙子们!” “博斯,您好好休息!” 而后,花辞树关上了房门。 桑切斯三人也没有再耍,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熬了几个小时,身体也困倦了,而且也没有什么胃口,于是便各自散开,洗漱的洗漱,睡觉的睡觉,打游戏的打游戏。 待到下午五点,花辞树一出门,桑切斯三人已经焕然一新,精神焕发地等着他了。 “博斯,您的冰水” 知道李维斯爱好的桑切斯第一时间递上了一杯冰水。 这就是为什么花辞树要隐退时,在高手如云的巨鳄佣兵团里选择了战斗力并不是最高的桑切斯接任团长的原因。 忠诚又有能力,拍马屁也能拍得你很舒服的手下,谁不喜欢? “谢了桑切斯,叫餐了吗?”花辞树接过冰水,喝了一口,问道。 “叫了,叫了最贵的牛排套餐,五份!因为您要吃两份的”桑切斯回道。 “知我者,桑切斯也!” 花辞树一屁股坐在了松软的沙发上,笑道。 “您过奖了,这是我应该做的” 得到了夸奖的桑切斯笑得满脸都是褶子。 他身后的乔和艾达对视一眼,暗自咋舌,没想到团长拍马屁的功力如此之高,相比之下他们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慢慢学着吧。 什么,你说西方人不是不讲等级不讲人情,不喜欢拍马屁吗? 呵呵,只能说你假酒喝多了。 西方人特别讲究阶级这一套了,尤其是暴力机关,讲究的就是上下尊卑。 不一会儿,酒店服务员推着金黄色餐车敲门进来,送上了五份牛排套餐。 是的,就是牛排套餐。 而且是真牛排,不是街头牛“排”。 虽说身毒人以牛为圣物,大部分人还是吃素的,但身毒却是全世界出口牛肉最多的国家之一,就是这么神奇。 所以,在身毒高级酒店吃牛排,没什么稀奇的。 不久之后,四人酒足饭饱,叫服务员收拾之后,花辞树开始谈正事。 他一边拿出了一个平板电脑,一边说道: “今晚,我们有一个任务,搞枪,搞一批追查不到我们头上的枪……” 为了大闹身毒而不留下任何线索,花辞树并未让桑切斯将枪支弹药也同步运进来,而是打算黑吃黑,将本地黑帮的枪支抢过来用,正因为如此,现在四人身上就各带着一把匕首而已。 “根据情报,猛埋城有三大黑帮:贩毒的街头党、买卖人体器官的蛇眼,走私军火的卡车帮,这三大黑帮都有枪,而且数量不少,但质量最好、品相最全的自然是卡车帮的走私枪” “今晚,我们的目的地就是这里!” 花辞树的手指点在了平板上显示的猛埋城地图上的某一点。 ………… 凌晨三点。 远离猛埋城市中心十公里的北郊,夜色漆黑如墨。 花辞树四人穿着全套黑色夜行衣,站在一个小土坡上,眺望着不远处一个灯火明亮的仓库。 这间仓库原先是阴属身毒时期的粮食仓库,通体是红色的砖墙和波纹铁皮顶,占地大概有两千平方米,分成四五块区域。 “我查过了,这个仓库就是卡车帮藏匿枪支的据点之一,其武装护卫人员配置大概有二十五人,武器是老式的AK-47步枪、英萨斯步枪以及若干砍刀” “这种小场面,应该不用我和桑切斯出马吧?乔,艾达,交给你们如何?” 花辞树放下手中的夜视望远镜,对着身边人淡淡说道。 “博斯,交给我们就好!保证完成任务!” 乔和艾达兴奋说道。 就这种火力配置,米国随便大一些的黑帮都能超出,已经经历过多场战斗历练的两人完全不怕,虽说他们现在手里都各自有一把匕首而已。 “那就去吧!等你们的好消息” 花辞树一声令下,乔和艾达瞬间如猛兽出笼,快速消失在树丛里,往仓库方向渗透而去。 “头儿,您还是那么喜欢给新人机会”桑切斯微笑道。 “不然呢?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新鲜的血液啊”花辞树同样微笑以对。 另一边,已经潜入到仓库三十米范围内的乔和艾达两人停住,再次观察情况,寻找漏洞。 这帮卡车帮的护卫人员,虽说没有经过系统性的军事训练,但还算比较负责,每一个入口都有人在值守巡逻,仓库宿舍区外围更是养了一群鸡,在陌生人靠近时会发出警告。 嗯,这个土办法不错,但拦不住训练有素的两个特种精锐。 乔蹲在暗处,观察到了护卫人员的巡逻规律,当即用战术手势跟艾达比划他的计划,艾达一点头,两人当即猫腰冲出去。 很快,两人来到一个视觉薄弱点墙角,乔先踩着艾达,翻墙进去,一分钟后,乔提着染血的匕首,打开了小门,放艾达进去。 进去之后就简单了。 两人如同暗夜死神,走路几乎不会发出一点声音,左右包抄,用匕首暗杀术将沿路的护卫一一杀死,等到宿舍区在睡觉的人被惊醒,冲出来大喊大叫时,乔和艾达也不必遮掩身形,直接抄起抢来的AK-47,对着剩余的十几个敌人交叉开火。 “法克,这帮蠢货难道不知道保养枪支吗?!” 乔端着AK-47开了几枪,发现弹道偏得差点能打中月球,当即骂道。 不过,骂归骂,身为精锐的他很快就熟悉了这把枪的弹道,准头立刻飙升,另一侧的艾达亦是如此。 而对面十几个敌人枪法更是烂,完全不讲究阵型,不讲究配合,就知道举枪乱射,没有一颗子弹能打中乔和艾达的,甚至,好几个人手里的身毒名枪英萨斯步枪开火没多久,就卡壳死火,直接退化为烧火棍。 那乔两人可就不客气了,直接反杀过去,将剩下的敌人一一杀死。 “就这点战斗力?唉,一点成就感没有……” 看着倒了一片的敌人,乔身体放松,下意识想点根烟,这时,他对面的正在艾达忽然脸色一变,指着他身后二楼喊道: “不好,快躲!” 但已经来不及,一个大胡子一直躲在暗处,就等着这一刻,手中的AK-47枪口离着二十米远死死瞄准了乔,手指已经放到了扳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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