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46章 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8
保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列表
罗女士的律师嘴角控制不住的抽搐一下,然后摆烂了。 不摆烂他能咋办? 罗女士这种话都说出口,不离还能咋地? 就是把唾沫说干,这案子他也赢不了啊! 而魏先生听见这话,先是怀疑了下自己耳朵是不是听错了? 随之而来的便是暴怒。 “合着一开始我就绿了?” 魏先生气得脸“噌”一下就红了,“一开始你就没抱着跟我好好生活的想法?你骗婚啊!” “哎~你这话就不对了。” 罗女士不干了,“你这话就难听。” “什么叫我骗婚?你不骗婚?你还不是在外头,给别的男的当小三儿。” “你也没打算跟我好好过日子啊。” “咱俩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还跟你那个男的处着吗?你有什么资格说我?” “倒是你,这么多年都没换个新的,真是丢人。” 丢人? 魏先生更气了,“我丢人?你换新的了?你还不是就抱着那一个老男人。” “哎~我不是啊。我有仨。” 罗女士摇头,神色看上去甚至还有点得意。 她律师:…… 实在不行毁灭吧。 这案子没法儿打了。 舒姣:…… 开了眼了。 自从干律师这一行,每天都在开眼啊。 法官:…… 深吸口气,抬手扶额。 他得冷静! 他有职业素养! “好了!” 眼看魏先生和罗女士争执不休,法官实在忍无可忍,“被告律师,原告律师,还有什么要说的?” 不说就让他俩离了。 这哪儿是夫妻啊? 分明就是一对儿骗子。毫无感情,全是套路。 这不离,留着干啥? “没有。” 罗女士律师有气无力的应着。 “审判长。” 秉职业操守,舒姣强忍笑意,替魏先生最后再说了几句话。 审判结果没有当庭出。 事后送达的。 不出意料的离了。 没隔多久,舒姣便再次前往D省,抵达仲裁庭。 马元的案子开始了。 因为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得在45天内结案,所以其实比走诉讼的时间要快很多。 说起来。 仲裁庭舒姣还是头一次来。 这看着……好像也没特别大的不同。 抬眼儿再一看对面,公司方没人出庭,委托给了律师。 那律师估摸着三十四五岁,神情严肃,穿着律师袍,看着确实像不太好惹的样子,不知道实际水平怎么样。 巧了。 她这边,马元一家也没出庭。 她试过开庭前辅导,二老的表现确实不太好。舒姣怕他俩一来仲裁庭这种严肃的地方,心里一紧张说错话。 到时候掉进对面律师挖的坑里,导致赔偿金减少。 那就不好了。 干脆就让他俩别来,静候佳音算了。 今天看这样子,是她跟对方俩律师对决啊。 舒姣? 对面律师姓邵。 看见舒姣的那一瞬间,还有点儿懵,寻思—— 舒姣她不是打刑事无罪辩护案的吗? 上次的案子他都听说过。 怎么来打劳动仲裁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先把案子打了再说吧。公司这边给的律师费不菲,他肯定是要全力以赴的。 第1046章专为恶人辩护的律师28(第2/2页) 就让他来试试,这位新锐律师的水吧。 开庭。 跟法庭开庭一样,走了走流程。 宣布开庭纪律,核对身份,宣布案件大致情况…… 往下就是举证和质证。 在这个环节,邵律师其实很想把舒姣的证据,用“来源不明”、“不真实”、“不合法”等多种借口,弄掉一些。 但舒姣也不是好惹的。 压根儿没给他发挥空间。 再往下就是仲裁员引导下的“自由搏击战”了。 “死者为公司临时性替岗人员,未纳入职工名册,没有社保登记和工资发放记录。双方仅成立劳务雇佣关系。” 邵律师率先发动进攻,“并不符合工伤赔偿的条件。” “保新规明确实质劳动优先于合同形式。” 舒姣面不改色,“临时工身份不影响劳动关系的确定。” “死者虽然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实际在公司上了12天的班,并且加了8天的班。” “打卡记录、公司监控、同事证言,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确实存在。” 她这边控制链可是完整得很。 说完,舒姣唇角微勾,“被告公司坚持主张是临时工,而非劳动关系。那么……” “被告公司有充分、有效、合法的证据,证明双方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吗?” “承揽还是劳务?有合同吗?” 不。 对面儿什么都没有。 死者压根儿什么合同都没来得及签。 当然,打劳务仲裁这么多年官司的邵律师,也不会轻易被舒姣绕进去。 他直接避开致命问题。 “打卡记录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场登记罢了。” “监控也不能证明公司对死者进行了劳动指挥,只能证明死者的工作地点在监控范围之内而已。” “原告提供证言的证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证词不可取用。” 舒姣提供的证据,他一一狡辩驳回。 言而总之,反正打死不能让舒姣锤死劳务关系。 否则就得认工亡赔偿。 那赔的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监控显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时间相当固定;从聊天记录来看,死者也很服从工作安排……” 舒姣很快又给他打了回去。 主打一个,你敢辨临时,我就提八百种实证。 非辩得你认下劳动关系不可! 你来我往杀了几招,舒姣再度逼问,“请问,被告公司律师,双方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证据呢?” 你别告诉我没关系。 你敢这么说,仲裁员就敢判我赢。 当然,邵律师也说不出这种没脑子的话。 他思考两秒,“我们双方只是这口头约定的劳务承揽关系。” 劳务派遣肯定不行。 派遣得有派遣协议,他没有啊! “撒谎!” 舒姣唇角微勾,“证据9,原主递交到公司系统的工作日报明确表示,原主的工作内容具有持续性、重复性。” “而且,没要求工作成果,也没有时间限期。” “工作过程中,死者还受到了公司的管理。” “这是承揽吗?” “这能算承揽吗?” “被告律师请尊重事实,不要在这里睁眼说瞎话。” 她等的就是现在—— 能彻底锤死对方的这一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