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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不给碰?老子不伺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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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找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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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天晚上没有了别的事情,所以在做完最后一单之后,马宏伟便直接回了家。 途中,他路过一家小吃部的时候,买了一斤猪头肉、一斤猪肝、一斤粉肠以及一斤炒黄豆。 这些都是熟食,现成的,不用回去再自己做。 最关键的是,买猪下水是不需要肉票的,哪怕是熟食,也不过是价格稍稍贵了些,最是受穷人欢迎。 马宏伟了解自己的母亲,就算他给了对方不少钱,对方肯定也不舍得过多花费。 事实上,不单单是他的母亲,可以说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那都是一分一厘都看在眼里,不会去乱花钱。 毕竟,过去那可是提倡节俭,就连衣服破了都是不断缝缝补补,直到彻底不能穿。 就像他们家,他的弟弟妹妹们,从小可都是穿着他不穿的旧衣服长大的,而不会像后世那样,即便刚买回来没穿几次的衣服,要是不喜欢了那也会直接丢弃。 眼下他的弟弟妹妹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自己母亲不舍得买,他可不能不舍得。 反正现在他一天能赚两三百,也不差这点钱。 …… 快要到家的时候,马宏伟突然皱起了眉头。 因为他被人给拦住了。 只见在他的前方,有着几位留着长发,头戴蛤蟆镜,身穿牛仔服和皮鞋的青年男子,拦住了自己的去路。 “是你!” 马宏伟目光瞬间就锁定了其中一人,对方正是之前把他给打住院的“小舅子”,也就是郭玲玉的弟弟郭志强。 当然,由于他已经跟郭玲玉离了婚,所以这郭志强也跟他没了关系。 “是我。” 郭志强目光怨毒地看向马宏伟,道:“马宏伟,你t居然把我姐给送进去了,看老子怎么弄死你!” 说着,他对自己身旁的伙伴们喊道:“兄弟们,给我弄死他!” 在他看来,马宏伟就是一个怂包,在自己家怎么被骂都不还口,自己动手打人也不还手,这种软柿子还不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上!” “干他!” “打死丫的!” 话音落下,那些青年就一起朝着马宏伟冲了过来。 “一群小比崽子,真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 马宏伟将油纸包放在地上,然后骤然把自行车推向众人,阻挡住他们的冲势。 他趁着这些人推翻自行车的空档,一把揪住郭志强的头发,猛地向下一拽,同时膝盖用力向上一顶,直接就撞击在郭志强的脑袋上。 “啊!” 郭志强惨叫一声,他现在不但头皮很疼,鼻子更是酸疼的不行,并流出血来。 “给我倒下!” 马宏伟膝撞完,又是一个肘击,动作行云流水,极为丝滑,直接就给郭志强放倒了。 接着,他便如虎入羊群一般,对这些小青年开始了吊打。 要知道,马宏伟年轻时候,正是生活在那个火红的年代,从小那可是没少出去干仗打架。 对于他们这些工人出身的人来说,年轻时最崇拜的就是四九城顽主之一的小混蛋了。 可惜小混蛋最终被那些大院子弟们,给联手围剿弄死了。 (现实当中有小混蛋这号人物,很多年代影视当中,经常会有他的身影出现。) 马宏伟长大以后,更是以一敌二,赤手空拳打倒了两个拿刀的小流氓。 当然,他自己也被对方给捅了一刀。 他也就是那次拯救了郭玲玉,并开始了这一段孽缘。 在重生以后,马宏伟更是发现自己的力量与记忆力,增强了许多,远超之前的自己。 他有种感觉,若是自己现在再对付那两个小流氓的话,肯定不会受伤。 而上一次他之所以会被郭志强打的住院,那主要是他还没有重生,自认为用强是不对的,被人撞见更是属于“犯了错”,再加上顾忌对方是“小舅子”就没有还手,最后脑袋受到碰撞晕了过去。 现在没了顾忌,他收拾这些人那自然跟玩一样。 最重要的是,现在可没有防卫过当的说法,只要是对方主动找上来,你不把人给打死,那就没人能说你什么。 “哎呦!” “啊!” “疼死我了!” 不大会儿的功夫,这些小青年就躺了一地。 马宏伟不屑的看了他们一眼,说道:“就你们这种垃圾,居然还敢来找爷爷我的麻烦!滚吧!” 见马宏伟发话,他们赶忙相互搀扶着离开了。 马宏伟并未将这些人送到派出所,过去打架简直不要太正常,尤其是大量知青回城以后,打架斗殴的事情更是不断。 就算把这些人送派出所,顶多就是关几天就放出去了。 在马宏伟看来,这种事情是毫无意义的。 既然要送,那就得直接让对方关个几年,或者干脆让对方出不去才行。 “倒也不是没有机会!” 马宏伟眼睛微微眯起。 在他的记忆当中,郭志强除了上班,就是吃喝玩乐。 近几年更是迷恋上了跳舞和看录像带。 “如果是严打时期,对方正好在黑暗中跟女的搂在一起跳舞,或者正在看限制级录像带,然后一队雷子冲了进去……” 马宏伟冷笑一声,旋即捡起地上的油纸包,又把自行车给立了起来。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重生一世,他有的是时间跟对方玩。 要是对方没招惹他,他肯定还记不住对方,说不准就会忘掉。 但偏偏对方赶着来招惹自己,那自己肯定不能让对方好过了。 (雷子,过去时候某些人群的黑话,跟后世的条子一个意思。) …… 回到家中,母亲王秋花正在做饭。 而几个弟弟妹妹,则是凑在灯光下写作业,一个个都很自觉,完全不用催促。 因为他们写完作业,晚上还要糊纸盒子。 马宏伟知道这是弟弟妹妹们,这几年时间养成的习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改变的。 “哎!” 马宏伟内心轻叹一声,然后笑着说道:“我回来了,你们看看我买了什么回来。” 说着,他就将油纸包给放到了桌子上。 “哇!大哥又带好吃的回来了!” 老四马卫军立刻迫不及待的拆开麻绳。 下一刻,一股浓浓的卤肉香气,就飘散了出来。 “咕嘟!” 在闻到这股肉香的瞬间,几个弟弟妹妹们全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上一次吃肉还是半个月,吃的都是猪下水。 因为生的猪下水便宜,不要票不说,只需要两毛钱就能买一斤。 至于他家的肉票,都被王秋花去鬼市换成了钱。 没办法,猪肉价格太贵,最便宜的也得7毛八分钱一斤,而且瘦肉很多。 (过去物资匮乏,油水很少,人们都是更喜欢肥肉,买肉你要是光给瘦肉不给肥肉,保准一堆人打你。) “是猪头肉,大哥买了猪头肉!” “还有猪肝,这是粉肠!” “不但有肉,还有炒黄豆呢!” 当他们把油纸包全部打开,一个个全都惊呆了。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居然买了这么多样吃的。 王秋花埋怨道:“你啊,就会乱花钱!” 马宏伟笑着说道:“妈,大钱是赚出来的,而不是攒出来的。” 没有什么赚钱机会,那自然只能靠攒,但重生一世的他,却是有着不少赚钱的机会,也就不用一分一厘的去攒了。 接着,他冲四个早就流口水,但是都忍着没有冲上去的弟弟妹妹们喊道:“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这话就像是发令枪,刚一落下,三人就以最快的速度吃起了肉。 王秋花赶忙说道:“你们少吃点肉,肚子里油水少,吃太多肉会受不了的……诶,老四,今天有肉就别吃炒黄豆了,那个可以留下来当零嘴,而且吃多了会放屁。” 马宏伟将母亲拉到一个凳子上,笑着说:“妈,你也跟他们一起吃啊,正好还能看着他们,我去做饭就行。” (炒黄豆,过去穷人的吃食。) 看着懂事的大儿子,王秋花的眼眸中,泪珠忍不住打转。 “妈,你也吃肉!” 五妹拿起一块猪头肉递给了母亲。 “好,我吃。” 王秋花笑着接过猪头肉,她感觉这块猪头肉格外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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