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废柴开局:撩魔尊,御神兽,虐疯反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六十五章 苍穹一剑vs千魔之手
保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列表
“没错,就是那个小子!” 小鲲鹏似乎对封无痕很看好,“要不是他神魂有缺,恐怕现在早就已经超脱灵圣境界了。” “不过你也不要灰心,你要不是起步较晚,被耽搁了太多时间,也是很有可能和封无痕那小子争一争的。” 颜姝月自然是没有灰心的。 现在的她已经是进步神速,从失去灵根到如今的灵宗境界,才过去仅仅几个月时间而已。 如此速度哪怕是放在整个天澜大陆,也是绝无仅有。 她不求一蹴而成,只需稳扎稳打,便能很快到达顶峰。 一边观摩着眼前的大战,一边听着小鲲鹏的点评,时间竟也过得飞快。 剑长老和魔主的大战持续了整整五个时辰。 当真是打得天昏地暗,在漆黑的夜色下只看得见二人你来我往的力量。 但颜姝月依旧看得津津有味,好久没见过这么酣畅淋漓的战斗了。 颜姝月倏地感觉到体内某一层发出“咔嚓”一声,体内灵力瞬间泉涌,浑身毛孔顿开的感觉让她意识到什么。 颜姝月立刻盘腿坐下,双手掐作兰花状,放在膝盖上闭上眼眸。 “是顿悟了?” 小鲲鹏看颜姝月竟进入了顿悟的冥想状态,一下就高兴极了。 “果然不愧是吾选中的宿主!” 接下来小鲲鹏都没有打扰颜姝月,而是贴心的帮她召出青鸾,让青鸾和帝江一起守护在颜姝月身边。 不准任何危险靠近它们的主人。 等到月上梢头时,颜姝月缓缓睁开眼睛,张口呼出一口浊气。 那瞬间,一朵火焰如花开一般在她身后绽放。 嗡的一下,颜姝月的境界便突破了。 “灵宗大圆满。” “不错不错,只差一步就能突破到灵王境界了。” 小鲲鹏欢快的甩了甩尾巴,“等你突破到灵王境界,咱们就进混沌镇妖塔,早日把你的灵力提升上去,帝江和青鸾的实力也能跟着你一起提升,到那时候除了那个魔主以外,这些家伙将全都不再是你的对手。” 颜姝月握紧拳头,双眼明亮,“好,我知道。” 她顿悟和突破的时候,旁边剑长老和魔主虽然打得认真,但也都分了一丝心神在关注她这边。 原本剑长老还担心魔主会不会趁此机会,对顿悟中的颜姝月出手。 但令人意外的是,魔主不但没有去动颜姝月,反而还引着剑长老离远了一些。 就像是生怕剑长老会误扰到颜姝月一样。 但剑长老略一思索,便明白魔主为何如此了。 魔主想把颜姝月的躯体献祭给妖神复活,那不仅天赋很重要以外,实力自然也是越高越好。 所以颜姝月的突破反而还如了魔主的意。 想到这里,剑长老顿时有些皱眉。 而他的些许分神瞬间就被魔主捕捉到了,猛一出手,一掌拍向剑长老。 剑长老脸及时用本命灵剑挡下。 又瞬间还击,一道剑气直接刮向魔主全力之下没有防备的左边身体。 “刷!” 魔主的身体竟是被剑长老给砍掉了小半边! 左肩连带着整只左手臂都被他的剑气给削掉了! “看来三个分身的力量还不够,不然你还是把本体叫来吧,否则我怕你今天挡不住我这一剑。” 剑长老将灵剑竖于身前。 他冷冽的目光盯着魔主受伤的地方,仿佛已经在思考下一招削哪儿了 但下一秒,就听见他的剑身上忽然发出一道清脆的“咔嚓”声—— 剑长老的顿时脸色微变,嘴角溢出一丝血迹。 “剑长老的本命灵剑裂开了!” 颜姝月心道不好。 本命灵器受损,剑长老也会因此受伤。 而且这种伤势单纯用药可不行,除非完全修复本命灵器,否则很有可能会一直影响到剑长老自身。 “不过是本座大意了一下而已,就凭你也想杀本座三个的分身,剑长渊,我看你的口气也还是太大了些。” 剑长老握紧他的本命灵剑,望着剑身上的裂纹,他板着脸的脸上划过一抹心疼之色。 随后,他神情极其冰冷的盯向魔主,“这种话你还是留着自己本体来了再说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你这三个分身到底能不能撑过我一剑!” 剑长老这回明显是真动了怒,浑身杀气腾腾,浑身气息陡转。 随着周围无数灵气朝着他手中的本命灵剑疯狂涌入,他剑身上也释放出了一股如雷霆一般的惊天剑势。 他举起手中灵剑,头顶上的天空中,一道巨剑的灵象也破开夜色出现,在他挥剑斩下的那一刻,巨剑也锁定着他对准的方向而落—— “苍穹——一剑!” 颜姝月在这股骇人的剑势之下,几乎是在强撑着身体。 她敢信,若这一剑是落在她的身上。 那她绝对逃不掉! 太强了! 那一剑当真是剑破苍穹! 划开天幕的巨剑轰然斩下,下方的魔主分身避无可避,毫不犹豫就出手阻挡—— “千魔之手!” 无数萦绕着魔气的大掌朝着巨剑拍去。 “轰——!” 一时间,整片天地都在地动山摇。 颜姝月屹立在原地,岿然不动的盯着那战斗中心的两道身影。 直至一股浓烈的血腥气传来,颜姝月顿时攥紧手。 又有人受伤了! 是谁?难道是剑长老? 很快,颜姝月就知道了答案。 魔主的分身死了! 当魔气和浓尘散去,原地只剩下浑身狼狈,半跪在地上只能用剑撑着自己的剑长老,以及另外一边被斩成了两半的魔主分身尸体。 “是剑长老赢了!” 颜姝月连忙跑过去扶住剑长老,“剑长老,您没事吧?我这就喊兰长老他们来!” 她快速掏出玉令通知了兰长老和竹长老。 剑长老抬手擦掉嘴角的血迹,在颜姝月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