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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梦境副本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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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战士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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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维斯没有说下去,不过孟庄明白了他的意思。 一门普通剑法,想要练出高级战技, 难! 不过这也相当于明说,剑法之间,也有高下之分。 至少,好的剑法更加容易出现战技,甚至战技更强也说不定。 战技的事情,距离太过遥远。 孟庄没详细询问,而是问起另一个等级, “贝维斯,既然剑术和战技各有不同,那么战斗者也有相应划分的吧。” “这个自然。” 贝维斯露出一丝微笑, “从神之帝国特瑞拉,到最遥远的沉没群岛,人们训练的能力种类很多,但其中最多的还是战士大类。 “无论哪种战士,初始都大致被分为三阶。 “最初阶位的叫做训练者,从掌握第一种战斗技巧开始,训练自己的力量与技能,直至达到常人的极限。 “训练者的顶端,身体素质是普通人五倍以上,特长甚至能够达到十多倍!” “全部属性五倍到十倍?”孟庄忍不住道。 海登骑士大宅的藏书中,并没有如此详细的说明。 贝维斯不懂“属性”,但他明白了意思,略带骄傲道: “没错,我当时就是一名巅峰训练者,这个等级一般被称为第三级的战士。” 孟庄极为惊讶。 人类是有极限的。 每个人的精力旺盛程度不同,天赋也有各自的方向。 比如职业电竞选手,神经反射极快;比如举重运动员,专注力量;或者其他世界纪录保持者,都有各自擅长的方向。 大致划分,无非是力量、控制力、神经反射速度,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个为主,其他为辅。 而仅仅是战士第一阶,入门的等级,就要将属性提升到这个地步,属实有些恐怖。 更为关键的是,贝维斯是一名这样的战士,却依旧没能练出战技。 甚至连老家都呆不住,被迫跑到纳河镇这种乡下地方。 孟庄没揭贝维斯的短,顺着他的话问道: “你是第三级?阶位还有细分么?” “是啊,毕竟一阶之间,实力差距非常大。” 贝维斯叹了口气,脸上重新挂起忧郁之色, “战士的三大阶位,是依照生命形态划分的,其中的细节,才用来区分战斗力。 “从第一阶训练者开始,入门被称作一级战士,只要身体不差,经历过战斗,基本都是这个等级。 “二级战士就比较困难了,相当于战场老手,通常技术很熟练,体能也要达到普通人的三倍。” 听到这里,孟庄终于明白,为什么在丹特采石场,对方称呼他为“老手”。 尽管属性上接近,但真实战斗力,两者差距极大。 这也说明,至少光靠肉眼,不太能看出差别。 贝维斯继续道: “三级就是我现在的状态,体能大约是普通人的8倍,这也是多数训练技法的极限。 “每个人天赋不同,就算有最好的剑术,个人能够锻炼到的极限也不同。 “天赋最高的,到普通人的十倍也不稀奇,天赋差的,六七倍就到顶。” “那天赋差的人,连进下一阶的机会都没有了么?” 孟庄能加点,倒是不担心成了垫底的那个,但依旧有这个疑惑。 “不。想要踏足第二阶,看的是精神修为。” 贝维斯脸上露出一丝痛苦, “战技,就是精神的凝聚,也是战士用来锤炼精神的宝物……” 他的声音渐渐低沉,身体也缓缓变回石雕。 孟庄向他微微一礼,离开训练室,回到书桌。 高地十字剑术熟练度再次增加,到了学徒(135/1000)。 同时,他的属性也获得了些许增长, “孟庄, 世界主, 力量2.1, 敏捷2.1, 体质2.1, 精神,2.0 灵质:0 ” 这套剑术果然不止平庸、还很平均,全属性一起增加,就是说没什么特长。 怪不得贝维斯那么难受,毕竟他说过,除了整体的增长,还有特长方面。 高地十字剑术天生缺一门,相当于先天残疾。 孟庄反倒觉得还行,小水桶也是水桶嘛。 全属性合格后,肯定是要练水桶号的。 他估摸自己增长的战斗力,在纳河镇派不上用场,便进入早已准备好的副本。 【秘境入口】 石锯伐木场 已建设 目标:狼群之患 难度:普通 产出:木材(大量)、装备(稀少) 探索度:0% 时限:永久 有了丹特采石场的经验,他直接略过了目标。 反正十之八九,会出什么幺蛾子。 标注的目标,大概率是个幌子。 熟悉的失重感。 眼前景色变化,再次清晰时,孟庄发现,自己站在稀疏深林中的一条泥土小路上。 土路两侧是车辙压出的深深痕迹,还残存着些许泥水。 他低头借着倒影,看了看自己的模样。 容貌和现实一般无二,衣服换成一套陈旧皮甲,长剑悬在腰间,盾牌挂在背后。 腰带上还插着一卷羊皮纸。 孟庄拔出羊皮纸,展开。 “刚纳斯市政厅悬赏: “石锯伐木场正在遭受狼群危害,如果有哪位好汉能驱赶他们,会得到二十个第纳尔的奖励。 “签印:诺里斯总督。 “备注:干掉这群畜生,奖励翻倍!狼耳为证。” 真是杀狼? 孟庄有点疑惑了。 这倒也是好事,他这次进来,把训练剑术当做第二目标,仅排在完成任务之后。 他顺着泥土路,走了两百多米,听到身后踩着泥水中的啪嗒声,和木头车轮滚动的咯吱音。 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高喊, “前面的朋友,上来坐一坐吧。” 孟庄停住脚步,站在路边。 来的是一辆大篷车,由一匹老马拉着。 驾车的是个老人,一脸蓬松的白胡子,脸上带着饮酒后的潮红。 他手里拿着一根柳枝,却把马鞭卷起,挂在侧面。 老马似乎早已熟悉,不用指挥就停在孟庄身前。 “朋友是去伐木场的吧,我带你一程。”老人呵呵笑道。 “那就打扰了。” 孟庄爬上车,在大陶罐、蔬菜包、面包筐之间,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下。 老人递来一个水囊,“要来点么?” “不了。” 孟庄闻到里面是酒,推了回去,道, “老先生,我听说伐木场有狼群?” “哈哈,你是接到市政厅任务的冒险者吧。” 老人猛灌一口, “别担心,这群畜生每隔几年就会来一次,我们都习惯了。” “是同一群?”孟庄道。 “嗝~没错,领头的那个我认识,从十二岁开始,它任何一点变化我都记得。” 老人语气平淡,似乎早就看开了, “它带他的崽子咬死过十六个人,十个孩子,以及我的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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